相关附件(点击附件名称进行下载)
因生产需要,我公司需对次氯酸钠进行询价(报价时请充分测算,我公司在进行比价时原则上不进行第二次议价)。请于2025年6月27日9:00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格式见附件一)及投标保证金凭证截图,以电子文件方式(PDF文件、jpg图片等)上传至http://jc.sichuanhongda.com/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集采中心招投标平台(以下简称“宏达股份集采平台”)。
本采购项目询价要求如下:
1、质量要求:按GB 19106-2013次氯酸钠标准执行,有效氯(以Cl计)≥10.0%。结算时,有效氯<10.0%,每降低0.1%,扣10元/吨;有效氯<9.5%,以10.0%为基准,每降低0.1%,扣20元/吨;有效氯<9.0%,以10.0%为基准,每降低0.1%,扣30元/吨。
2、包装要求:散装,专用罐车运输。
3、供货数量:暂估数量80吨,分批供货,单车供货数量一般15至22吨,我公司有权根据实际生产及经营需要,调整采购数量。
4、供货期: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5日,具体时间以我公司通知为准。每车次氯酸钠到货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自接到供货通知后,不得晚于20小时到货。
5、交货地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有色金属分公司库房(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师古镇)。
6、发票:一票制,中标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7、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月一票结算,现汇支付。
8、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涉及危化品的,需提供危化品相关资质。
9、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贰仟元整),在招标结束时间前(以“宏达股份集采平台”公示的时间为准)以公司账户对公转账至我公司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什邡亭江西路支行
开户账号:1266 7841 0051
转账需备注:次氯酸钠采购投标保证金(可自行简写)
保证金的退还: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我公司订立合同,或在订立合同时向我公司提出附加条件;
(3)发生围标串标等我公司认为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比选时不保证最低价中选,但充分注意合理的最低报价。报价前,报价方可自愿前来我公司进行实地考查、技术交流或咨询。项目地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有色金属分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158083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