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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磷化工分公司磷石膏场内运输道路建设项目行洪论证
服务单位比选采购文件
编号:LHG-GKBX-2026-FW10
各投标单位: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场内运输道路建设项目行洪论证服务单位比选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贵公司前来报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磷石膏场内运输道路建设项目(含桥梁)行洪论证服务单位 壹项
二、比选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三、具体要求:
1、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行洪论证服务项目其报价费用包括报告编制费、劳务费、评审费和税费等为完成安全验收报告的所有费用
2.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自然日,报告完成审核后,一次性付清服务全部费用,
2.比选人资格要求
2.2 具有行洪论证服务业绩
3.交货地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磷化工分公司(四川省德阳市什邡洛水镇
4.完成时间:15自然日。
5.付款方式及发票:
①付款方式:以现汇或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支付,行洪论证服务报告完成审核后,一次性付清服务全部费用
②一票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
6.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为: 2026年2月27日 23 时 59 分通过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集采中心招投标平台(以下简称“ 宏达股份集采平台”)(http://jc.sichuanhongda.com/)进行注册并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比选文件。
8.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28日 9 时 00 分。
比选申请人按本比选文件第三章响应性文件格式制作报价文件,注明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到厂含税价)、合计金额、交货期、付款方式等(若询价约定的标的物交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等有异议,请在报价文件中另作说明)。所有上述资料组成响应性文件,比选申请人需将响应性文件打印盖章后,以电子文件方式(PDF、扫描文件等)上传至宏达股份集采平台。
9.响应性文件的要求
②提供行洪论证服务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包括已履约完成和正在履约均可,同一家单位多次采购,合同数量可累计)。
10.比选办法: 比选时不保证最低价中选,但充分注意合理的最低报价。
11.形式评审标准:
11.1比选人营业执照
11.2投标文件需盖章。
12.资格评审标准:
业绩
13响应评审标准:
13.1技术文件响应性评审;
13.2完成时间;
13.3付款方式;
14.交送报价文件前,投标方可自愿来我公司进行实地考查、技术交流或咨询。
技术联系人:廖成江 13419039955
商务联系人:杨国锋 13608105379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落水镇 邮 编:618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