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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什邡磷化工分公司磷铵厂袋式收尘系统采购项目比选文件
编号:SFLHG-GKBX-2026-HW137
一、各潜在比选申请单位:
本比选采购项目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什邡磷化工分公司磷铵厂袋收尘系统采购,比选人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欢迎贵公司前来报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标的物:
1、1#袋式除尘系统(0.3万m³/h) 数量:1套。
2、2#袋式除尘系统(0.5万m³/h)数量:1套。
3、3#袋式除尘系统(2.5万m³/h)数量:1套。
二、比选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三、具体内容及要求:
1.标的物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1.1工艺条件及配置要求
1.2其它技术要求
1.2.1执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设备满足GB50205-2020《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6719-2023《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JB/T8471-2020《袋式除尘器安装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GB 50150-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及其它现行的相关规范中的要求。
1.2.2设计、制造、检验满足买方生产技术和使用要求。
1.2.3主要技术指标验收要求:采购品出厂前,投标单位对标的物进行测试,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外观质量、焊接质量、制造质量等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其余性能及要求的验收由比选人在采购品送(发)到指定交货地点,投标人安装完成后组织进行。
2.比选人资格要求
2.1制造资质要求:具有生产、销售、安装布袋除尘系统等业绩的企业,且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设制造、安装能力。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2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3.交货地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什邡磷化工分公司(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洛水镇)
4.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交货(保证质量前提下,最快交货期优先)。
安装期:接比选方通知,30个自然日内完成现场安装调试。
5.付款方式及发票:
①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招标方按合同总额的30%向中标方支付预付款;货物发(送)到招标方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后,经招标方初步验收合格,并收到中标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方按合同总额的60%支付货款;剩余合同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
②一票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6.质保期:质保期为标的物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或标的物送(发)到买方之日起18个月(人为损坏和正常磨损除外),二者以先到为准。
7.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为:自 2026年9月15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年9月22日 23 时 59 分通过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集采中心招投标平台(以下简称“ 宏达股份集采平台”)(http://jc.sichuanhongda.com/)进行注册并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比选文件。
8.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 10 时 00 分。
比选申请人按本比选文件第二章技术响应性文件格式制作技术标文件(包含:营业执照、技术响应评审文件、设备配置清单、设备外形及安装条件图、业绩证明等),第三章商务响应性文件格式制作商务标文件(包含:营业执照、报价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任一即可)、承诺书等)。比选申请人需将响应性文件打印盖章后,以电子文件方式(PDF、扫描文件等)上传至宏达股份集采平台。
9.响应性文件的要求
①比选申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②提供近三年(2023年6月-2026年6月)生产销售安装业绩3个及以上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包括已履约完成和正在履约均可,同一家单位多次采购,合同数量可累计)。
10.比选办法:本项目采用符合响应性条款后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比选。由比选人根据投标人报价函、参数、配置、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中选人。
11.形式评审标准:
11.1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盖章)。
11.2安装资质。
11.3投标文件(盖章)。
12.资格评审标准:
12.1业绩(销售合同)
1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3响应评审标准:
13.1技术文件响应性评审;
13.2交货期;
13.3付款方式;
13.4质保期;
13.5承诺书。
14.交送报价文件前,投标方可自愿来我公司进行实地考查、技术交流或咨询。
技术联系人:谢厂长13508000789
商务联系人:谢恩贵13890228228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洛水镇 邮 编:61840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