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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磷化工分公司硫酸厂厂房建筑拆除,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贵公司前来报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磷化工分公司硫酸厂厂房建筑拆除
二、比选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三、具体内容及要求:
1.1磷化工分公司硫酸厂厂房建筑拆除,拆除面积440平方米,(附拆除平面图,见附件)
1.2撤除厂房后所产生的一切建筑垃圾(含彩钢瓦,混泥土、废钢等)由中标人清运出厂处理,并清扫撤除场地卫生。
2.比选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3.撤除地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磷化工分公司(四川省德阳市什邡洛水镇)
4.完成时间:10工作日。
5.付款方式及发票:
①付款方式:先付款再拆除
②一票制,招标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
6.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为:自 2026年3月7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年3月12日 23 时 59 分通过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集采中心招投标平台(以下简称“ 宏达股份集采平台”)(http://jc.sichuanhongda.com/)进行注册并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比选文件。
8.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 10时 00 分。
比选申请人按本比选文件的响应性文件格式制作报价文件,注明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到厂含税价)、合计金额、完成时间、付款方式等(若询价约定的标的完成时间、付款方式、等有异议,请在报价文件中另作说明)。所有上述资料组成响应性文件,比选申请人需将响应性文件打印盖章后,以电子文件方式(PDF、扫描文件等)上传至宏达股份集采平台。
9.响应性文件的要求
①比选申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
10.比选办法: 比选时不保证最低价中选,但充分注意合理的最低报价。
11.资格评审标准:
11.1比选人营业执照
11.2投标文件需盖章。
12.响应评审标准:
12.1完成时间
12.2投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
保证金收款单位: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什邡文化南街支行
账 号:122553636205
13.交送报价文件前,投标方可自愿来我公司拆除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交流或咨询。
现场联系人:李洪富15883610983
商务联系人:曾伟13890211318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洛水镇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