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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钾采购比选文件
编号:FF-202603-021
各供应商单位: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复肥事业部因生产复合肥需采购原料《硫酸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硫酸钾》进行公开比选。欢迎贵公司前来报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
名称:硫酸钾(52%曼海姆)
数量:1200吨
二、比选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三、具体内容及要求:
1、产地:报价函中请注明产地、品牌、生产厂家。
2、包装标准及计量标准:
标准包装,50kg/袋或吨袋包装。以买方地磅计量为准,扣除小包装袋重量100g/条,吨袋包装重量3kg/条。
3、质量要求:
K2O≥52.00%,水分(H2O)≤1.50%,Cl-≤3.00%,游离酸≤3.50%,水不溶物≤0.20%,外观为白色粉末,无结块,无可见机械杂质
4、检测依据及验收标准:
检测依据:按GB/T20406-2017、GB/T37918-2019标准检测。若K2O<52.00%,以52.00%为基准按差值折算扣减计价吨位。氯根要求:4.50%≥Cl->3.00%,以3.00%为基准,每增加0.01%,每吨降价(合同价/52.00)×0.02元; Cl->4.50%,按150.00元/吨结算或予以退货。游离酸>3.50%,以 3.50%为基准,每增加0.01%,每吨降价(合同价/52.00)×0.02元,水不溶物>0.20%,以 0.20%为基准,每增加0.01%,每吨降价(合同价/52.00)×0.1元。H2O>1.50%的部分按实测值进行折算扣减相应吨位。
5、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有效期内发货,根据比选人生产需要均衡供货。
汽车运输到厂: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什邡磷化工分公司库房(什邡市洛水镇)
火车运输到站:永兴站
6、付款方式及发票:
先货后款,现汇支付。买方收到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后付清货款。(如有异议,请在报价函中另作说明)
7、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为:自 2026年 3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6年 3 月 20 日 12 时 00 分通过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集采中心招投标平台(以下简称“ 宏达股份集采平台”)(http://jc.sichuanhongda.com/)进行注册并登录后下载比选文件,参与投标。
8、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12时00分。
比选申请人按本比选文件第三章响应性文件格式制作报价文件,注明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到厂或到站含税价)、交货期、付款方式等(若询价约定的标的物交货期、付款方式等有异议,请在报价文件中另作说明)。所有上述资料组成响应性文件,比选申请人需将响应性文件打印盖章后,以电子文件方式(PDF、扫描文件等)上传至宏达股份集采平台。
9、响应性文件的要求
①比选申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②比选申请人需提供开票资料。
③比选申请人须于2026年3月20日上午12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以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什邡亭江西路支行
开户账号:121203636202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硫酸钾(52%曼海姆)采购投标保证金(可自行简写)。
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至中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人若在履约过程中拒不履行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比选申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
(3)发生比选申请人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比选保证金的情形。
10、比选时不保证最低价中选,但充分注意合理的最低报价。原则上不进行二次议价!
11、标的物验收方式:
在收货时由买方负责取样,卖方负责监督,如有异议,买卖双方在现场提出;样品由买卖双方代表共同签字认可(如卖方未派人监督取样、制样,则视为卖方认可买方所取样品)。检验报告结果由买方口头、电话通知卖方或由卖方自行前往买方查阅检验报告。
12、交送报价文件前,供应商方可自愿前来我公司进行实地考查、技术交流或咨询。
联系人:阳廷祥13350586661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洛水镇 邮 编:61840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