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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分公司
次氧化锌采购比选文件
编号:YS-GKBX-2025-HW50(二次)
各单位: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有色金属分公司因生产需要采购次氧化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次氧化锌进行公开比选。欢迎贵公司前来报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次氧化锌
二、比选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三、具体内容及要求:
1.标的物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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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包装要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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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氧化锌 |
锌:Zn≥50.0%;锌可溶率≥96.0%;铅:Pb≥8.0%;(氟+氯)≤0.5%;镉:Cd≤0.3%;砷:As≤0.6%;锑:Sb≤0.6%;铁:Fe≤3.0 |
吨袋。 |
1000吨 |
2.交货地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有色金属分公司库房(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师古镇)。
3.交货期:2025年11月30日前。
4.付款方式及发票:
4.1付款方式:先货后款,货款在票据齐备后现汇支付。
4.2一票制,供应商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5.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为:自2025年9月08日12时00分至2025年9月22日12时00分通过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集采中心招投标平台(http://jc.sichuanhongda.com/)(以下简称“宏达股份集采平台”)进行注册并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比选文件。
6.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2时00分。
比选申请人按本比选文件第三章响应性文件格式制作报价文件,注明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到厂含税价)、合计金额、交货期、付款方式等(若对标的物交货期、付款方式等有异议,请在报价文件中另作说明)。所有上述资料组成响应性文件,比选申请人需将响应性文件打印盖章后,以电子文件方式(PDF、扫描文件等)上传至宏达股份集采平台。
7.响应性文件的要求
7.2比选申请人须于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以比选申请人公司账户对公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什邡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1225 5363 6205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次氧化锌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的退还: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
(1)比选申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
(2)中选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我公司订立合同,或在订立合同时向我公司提出附加条件;
(3)发生比选申请人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比选保证金的情形。
8.比选时不保证最低价中选,但充分注意合理的最低报价。
9.验收方式:
比选人按比选文件或合同约定对标的物外观、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进行入库验收。
10.交送报价文件前,比选申请人可自愿前来我公司进行实地考查、技术交流或咨询。
联系人:李先生 13628075717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师古镇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什邡有色金属分公司
2025年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