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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氨水采购比选文件
编号:HDGF-GKBX-2026-HW18
各供应商单位: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采购150吨氨水,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氨水进行公开比选。欢迎贵公司前来报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
1.名称:氨水
2.数量:150吨
二、比选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三、具体内容及要求:
1.质量标准及要求(见第二章购销合同附件)
①质量要求:NH3≥13.0%。②检测依据:按GB/T631-2007标准检测。
2.交货地点及方式
①交货地点:宏达股份什邡磷化工分公司硫酸厂(什邡市洛水镇)。
②交货方式:中选方于合同期内,按比选方通知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
3.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中选方应保证运输方式符合交通部规定的特种全封闭危险品罐装汽车运输规范及国家其他有关运输危险货物规定的要求,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中选方负责货物装卸、装卸过程中的人员安全责任以及标的物交付之前的货损风险。
4.结算依据及标准
①标的物数量验收以比选人地磅计量为准。
②标的物质量验收以比选人检验报告为准。
5.付款方式及发票
①付款方式:先货后款,现汇支付。
②发票:中选方应开具合法有效的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6.交货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7.中选价格即为合同到厂单价,本价格在合同期内为不变价。
8.合同签订前,中选方向比选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为1万元。
①非比选方原因,中选方于合同期内未及时供货,给比选方生产造成影响的,比选方不退还中选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以中选方货款补齐;
②若中选方在签订合同后恶意不执行合同,比选方除不退还中选方履约保证金外,并将中选方列入比选方合作黑名单,永不合作;
③本合同执行完毕,中选方无违约行为,比选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9.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为:截至2026年5月13日14 时 30分通过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集采中心招投标平台(以下简称“ 宏达股份集采平台”)(http://jc.sichuanhongda.com/)进行注册并登录后下载比选文件,参与投标。
10.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14时30分。
比选申请人按本比选文件第三章响应性文件格式制作报价文件,注明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到厂含税价)、交货期、付款方式等(若与约定的标的物交货期、付款方式等有异议,请在报价文件中另作说明)。所有上述资料组成响应性文件,比选申请人需将响应性文件打印盖章后,以电子文件方式(PDF、扫描文件等)上传至宏达股份集采平台。
11.响应性文件的要求
①比选申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②比选申请人需提供开票资料。
12.比选时不保证最低价中选,但充分注意合理的最低报价。原则上不进行二次议价!
13.交送报价文件前,供应商可自愿前来我公司进行实地考查、技术交流或咨询。
联系人:张志伟13890269931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洛水镇 邮 编:61840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