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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因有色金属分公司和磷化工分公司各分厂维修需要,需租赁汽车起重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该次年度汽车起重机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贵公司前来报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汽车起重机租赁
二、比选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三、具体内容及要求:
1.标的物要求:
1.1工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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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型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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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租赁 |
12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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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租赁 |
2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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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租赁 |
25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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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租赁 |
3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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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租赁 |
5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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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租赁 |
75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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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租赁 |
10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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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租赁 |
13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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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租赁 |
20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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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租赁 |
26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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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租赁 |
300T |
备注:
1.2租赁要求:
1.2.1租赁时限: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2.2费用承担:出租方承担出租汽车起重机的燃油费、修理费、驾驶员及司绳员工资等所有机械租赁的相关费用。
1.2.3资质要求:投标方需提供本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机械设备租赁)。1.2.4汽车起重机要求:需车况良好,达到安全使用要求,每次吊装需有安全司绳员。
1.2.5 投标人一但中标需缴纳20000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无违约责任退还。
2.付款方式及发票:
①付款方式:在双方确认吊装时间后,出租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比选人入帐后付款。
②一票制,出租方开具全额增专用发票。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为:自 2025年11月 14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年 11月 24日 23时 59分通过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集采中心招投标平台(以下简称“ 宏达股份集采平台”)(http://jc.sichuanhongda.com/)进行注册并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比选文件。
6.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 14时 0分。
比选申请人按本比选文件第三章响应性文件格式制作报价文件,注明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到厂含税价)、付款方式等(若询价约定的标的发票、付款方式、等有异议,请在报价文件中另作说明)。所有上述资料组成响应性文件,比选申请人需将响应性文件打印盖章后,以电子文件方式(PDF、扫描文件等)上传至宏达股份集采平台。
8.响应性文件的要求
①比选申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
9. 比选方法
① 比选时在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前提下已最低价中选。
② 本次比选报价及最终报价,不在二次议价。
10.交送报价文件前,出租方可自愿前来我公司进行实地考查、技术交流或咨询。
联系人:曾伟13890211318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洛水镇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